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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百九十四章 百年之作:《送别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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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阴似溅,日月如嗦。

    一周时间一晃而过。

    春晚的所有新歌,骆墨都已经完成了。

    一些适合春晚的老歌,他也进行了新的编曲。

    至于申遗之作《让子弹飞》,他也终于把后期剪辑给做好了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这部电影也可以拿去送审了。

    京城,钟琳太太坐在办公室里,跟往常一样,亲自审核骆墨的新作。

    「《让子弹飞》。」

    「类型:喜剧。」

    身穿一身干练的职业套装的钟琳太太对此表示满意。

    骆墨的喜剧总是特别逗,像《西虹市首富》就直接把她给笑哭了。

    又有新的喜剧片可以看,那自然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。

    这年头,大家的工作压力都不小,华夏人喜欢内卷,所以生活中也会有各种焦虑。

    因此,好的喜剧片是很好的解压工具。

    此时此刻的钟琳太太,是以看纯粹的喜剧片的视角,打开了《让子弹飞》。

    先前就介绍过,地球上,小破站B站的播放量统计算法,和其他视频平台是不同的,它的含金量是其他平台算法的数倍。

    而这部被很多人喊着申遗的电影,在小破站的播放量高达1.2亿!

    13万人进行了评分,还能高达9.9分。

    若是打开弹幕观看,很多人都在刷屏四个字:【全文背诵】。

    而这部电影若是放在蓝星播放,那么,便等于是骆墨在电影正式开始的第一秒,就放出了一个神级大招。

    因为这部电影一开始,就是以《送别》这首歌曲,作为切入点!

    朴树是很多人心中的白月光级的歌手,在很多人看来,他和大部分的歌手都不一样。

    而他在唱这首歌时,曾哽咽着说着,这辈子若是能写出这样的歌,当场我死那儿都可以。

    朝闻道,夕死可矣。

    很多人提起这首歌,会用上一个很少会拿来形容一首歌的词——伟大。

    是的,很多人称其为伟大的作品。

    这首至今还有人唱,还有人听,大家看着歌词,就会忍不住直接哼出声的歌,出自哪一年呢?

    ——它写自1915年!

    一首真正的跨越百年之作!

    它的作词者,叫李叔同。

    他是著名的音乐家、美术教育家、书法家、戏剧活动家。

    同时,也被誉为中国话剧的开拓者之一,是中国话剧的奠基人。

    也是中国油画、广告画的先驱者之一。

    值得一提的是,他的一位弟子,也是响当当的人物。

    ——丰子恺!

    是的,人家的徒弟成就都是顶级的,被誉为「现代中国最艺术的艺术家」、「中国现代漫画鼻祖」。

    李叔同这样一位才华横溢之人,一生可谓无比传奇。他后来剃度为僧,被人尊称为——【弘一法师】。

    此时,审核部内。

    钟琳太太是一个有见识的人,自小接受良好的教育,是有着文化底蕴在的。

    她看着电脑里的画面,耳边回荡着歌声。

    「【长亭外,古道边,芳草碧连天。】」

    短短几个字的歌词,一下子就把画面感给营造好了。

    「【晚风拂柳笛声残,夕阳山外山。】」

    钟琳听着歌声,看着电影里的歌词字幕,不由得睁大眼睛。

    她已经开始敏锐的感觉到这首歌的厉害了!

    「这确定不是在写诗吗?」

「【天之涯,地之角,知交半零落。】」

    听到这里的时候,那股子情绪可谓是彻底渲染开来了。

    「【一壶浊酒尽余欢,今宵别梦寒。】」

    钟琳听到这里,直接给整部电影按下了暂停键。

    「这歌词写得也太利害了吧!」

    厉害到让她有一种五体投地之感。

    一念至此,钟琳拿起手机,给某个存在感薄弱的男人发了条微信。

    这个男人,便是钟琳太太的老公。

    「我发你一首歌的歌词,你看一下。」钟琳打字道。

    「骆墨的?」男人秒回。

    「嗯。」钟琳道。

    钟琳太太的丈夫,把骆墨视为一生之敌。

    试想一下,你的太太经常一个人把自己锁在书房里,不让你进去,然后为了另一个男人又哭又笑…….

    他觉得自己给钟琳带来的情绪起伏,远没有骆墨来得大。

    她为我哭,为我笑得次数,远没有为骆墨来得多!

    但不得不说,这并没有影响到夫妻关系,反倒让男人在婚姻里变得越发殷勤,且开始尝试多搞些浪漫。

    寡淡的夫妻生活,反倒有点回到恋爱时期的样子。

    有的时候,改变平淡的现状,就是要有新势力的加入!

    ——但不建议大家尝试哈!

    钟琳太太的这位存在感薄弱的丈夫,名叫霍莲舟,算是出身书香门第。

    他的父亲是国内知名作家,霍垣。

    在文坛的地位很高。

    也正因此,钟琳觉得让老公来赏析一下,比自己来鉴赏要更好些。

    更何况她也知道老公老因为骆墨吃一些莫名其妙的醋。

    她虽然不理解他的脑回路,但她乐在其中。

    所以,她觉得霍莲舟对于骆墨写的词,会更咬文嚼字,用更挑剔的眼光去看待。

    「发我看看。」霍莲舟道。

    「那先把这东西签了,网签就行。」钟琳先发了点东西过去。

    《让子弹飞》和《送别》都是还没发的,审核部有时候也会把一些东西拿去给专业人士们看,但这些外人都是要先签字的,以免造成泄漏,确保万无一失。

    字签了,就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。

    某外人:「.…….」

    我把你当老婆,你把我当合租租客是吧?

    但霍莲舟也很清楚,工作是工作,生活是生活。

    他很快就网签了,然后迫不及待的看起了骆墨写的歌词。

    「【长亭外,古道边,芳草碧连天。】」

    「长亭,古道,芳草…….这不都是别人用烂了的吗?」霍莲舟心想。

    有些意象,大家用的多了,他也就觉得没什么稀奇的。

    「【晚风拂柳笛声残,夕阳山外山。】」

    「柳,笛,夕阳,山……..又是大家用烂了的词汇。」霍莲舟在心中想着。

    他看完后的感觉是意境和水平都不赖。

    放在当今乐坛,这个词肯定是顶级的,没几个作词人能写到这种程度。

    但如果放到文坛里,应该算不上顶尖吧?

    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钟琳后,钟琳可不这么认为。

    「你觉得这些词俗又怎样呢?就是写得好!」钟琳坚持己见。

    夫妻二人僵持不下,那就需要一个裁判。

    「你要不发给咱爸吧!」钟琳提议。

    她的公公霍垣,那可是大名鼎鼎的作家。

    他的书,很多人根本不敢看第二遍。

绝望,太绝望了!

    可他本人在生活中,是个很欢乐的人,是个一天到晚笑嘻嘻的小老头。

    但不得不说,在文学领域,他在写书的这一群人里,的确是站在山峰处的人。

    牛逼到什么地步呢?

    牛逼到很多人都会以为他已经死了,已经不在了。

    就很奇怪,很多人心中厉害的作家,有人聊天提起时,你心里会诞生一个想法:「原来他还在世的呀?」

    你会误以为他是上个世纪初的人。

    只不过呢,随着他一些采访视频逐渐走红,很多人已经把霍垣当作一个被文学耽误的喜剧人看待了。

    典型的——人和作品,各火各的。

    大家提及他的作品:「呜呜呜呜呜——,太好哭了,太绝望了!」

    提到他这个人,只会想起他采访时的一些接地气的名句。

    「您的童年幸福吗?」

    他摸摸鼻子,笑容都抑制不住:「我的童年就是…….就是不用上学嘛,肯定是幸福的。」

    小时候装病,还给当医生的父亲亲手割掉了阑尾。

    值得一提的是,他父亲母亲和哥哥,阑尾也都割了。

    ——一家人凑不出个阑尾!

    很多人说他文笔简洁,他坦率道:「因为我识字不多。」

    写书的终极目标呢,也是躺平。

    走上文学之路也是因为不想当医生,想睡懒觉,不上班,吧啦吧啦。

    刚写书那会儿,野心很大,投稿就先投给最牛逼的杂志和报社。

    退回来后,也笑嘻嘻的说自己心理承受能力不错,伤心一下子后,就…….往更低一个档次的杂志寄。

    钟琳读书时期就拜读过霍垣的书,也没想到有一天会成他家的儿媳。

    第一次拜访时,她心里还充满了敬畏。

    出门后,她就心想:「真是个自私的小老头,把悲伤全给了读者,把快乐留给了自己。」

    她甚至怀疑他写书的时候,是不是一边笑嘻嘻的,一边虐这个虐那个:「嘿嘿,这还哭不死你?」

    可以说是蓝星版的余华老师了。

    此时,夫妻二人在家族群里喊了一嗓子,精通智能手机的霍垣立刻出来冒泡了。

    「爸,我们这里有一首词,想让你鉴赏一下。」霍莲舟道。

    「发来吧,上周我发版税了,这次不收你钱。」

    霍莲舟的内心:「.…….」

    「爸,你看之前要先签个字。」钟琳道。

    霍垣直接秒签,压根都没看自己签了什么。

    「这么快就签好了?」霍莲舟道:「你都没看吧?」

    「我就你一个儿子,没必要骗遗产吧?」霍垣道。

    霍莲舟再次:「.…….」

    钟琳见公公字也签了,立刻就把《送别》发了过去。

    发过去后,他们还直接开了语音通话。

    因为文字是看不出语气的,而有时候,人说话的语气,往往能反应点什么。

    群聊里的语音通话中,霍垣直接把词读了出来。

    读到【知交半零落】时,他就忍不住发出了一声「啧——!」

    「啧」的后面,还跟了一声「嘶——」。

    整首歌词念完,他没有点评,而是直接追问道:「谁写的?」

    诡计多端的霍莲舟知道父亲对自己写出来的东西,是最为严苛的,便故意道:「有没有一种可能是我写的?」

    「不可能,咱们家的基因写不出的。」霍垣道。

    霍莲

舟第三次:「.…….」

    与此同时,他忍不住追问道:「这词有那么好?」

    「嗯?你觉得不好?」这轮到霍垣懵了。

    他开始怀疑自己,对独生子的教育是不是哪里出了问题。

    当霍莲舟说出自己的理由后,霍垣道:「以后别在外面给我丢人现眼啊,大象无形,大音希声都不懂。」

    「我觉得我对你的教育,还任重道远。」

    钟琳在办公室里笑得哟!

    霍垣开始对《送别》进行着解析。

    「你看啊,我们先把这首词给拆开。」

    「前面写了亭,道,草,天,风。」

    「后面还有柳,笛,夕阳,山,远山…….」

    「看懂了吗?」霍垣道。

    「对啊,就是很常见的意象啊,大家都在用啊。」霍莲舟还在执迷不悟。

    霍垣沉默了一会儿,以示我很无语,然后才道:「名字叫《送别》,这部分写【送】,越送越远。」

    「你看啊,长亭古道,芳草连天,晚风送笛,夕阳远山,山外有山。」

    「我送你,一直送到看不见你。」

    「而你再看后面,后面写的是【别】。」

    「这里则是虽远却近。」

    「他写天之涯,写地之角,写借酒入梦…….」

    「梦比天涯还要远啊。」他感叹。

    「这是教科书级的啊。」

    「从空间逻辑,从各方面看,都用最少的字,玩出了最多的花样来。」

    「这些意象的排练组合,是不可替换的。」

    「这些都是无比严谨的。」

    「偏偏在这种结构下,它的意境,它的情感,全部都到位了!」

    「什么叫返璞归真?」

    「这就叫返璞归真!」

    「没言一字送或别,送别之意却是满的。」

    「你再看后面的这些内容,像【问君此去几时来,来时莫徘徊】这些。有忧伤,有豁达,有期盼,有祝福,用极简的模式,把该表达的情感全部都表达了。」

    「就这个词吧,你没法改,你知道吗?」

    「没法修改!」霍垣道。

    改无可改,是一种极高极高的赞美了。

    要知道,在地球上这可是百年名作,这么多年来,也有人想过改改它,也有人尝试着续写,或者照着格式,换一种表达之类的。

    但结果呢?

    流传至今的还是弘一法师李叔同的《送别》。

    且可以说是家喻户晓,绝大多数的人都会唱。

    霍垣说了这么多,可还是觉得无法把自己内心中的全部情绪和赞誉都表达出来。

    当然,霍垣毕竟是被很多人夸赞是文笔极简的作家。也正因此,由他来鉴赏《送别》,其实挺合适的。

    所以,他此刻也用了最简单的词汇,和最极致的排列组合,来表达自己作为一个现代人的极致赞美:

    「妈的,写的这么牛逼,卧槽!」

    霍莲舟:「.......」

    钟琳:「.......」

    他们甚至能从中感受到霍垣对于有人能写出这样的词,无比羡慕。

    口吐芬芳后,霍垣这才想起很重要的一件事。

    他问道:「这词谁写的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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