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

TOP

关于做好6月份“党员主题活动日”有关工作的通知
2020-06-17 15:57:13 来源: 作者: 【 】 浏览:322
各支部、全体党员:
  根据市教育局党委要求,6月份“党员主题活动日”于6月5日左右开展。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落实规定动作,严格主题党日工作要求。各支部要严格落实规定动作,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、缴纳党费、诵读党章等活动。
  二、传达有关精神,强化党员思想政治意识。各支部要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5月24日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、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10月17日在第六个国家扶贫日到来之际对脱贫攻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、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3月27日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时的讲话(专项巡视“回头看”重要讲话精神)、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2月19日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、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8月21日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、《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》、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、全国中小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现场会、市委常委会(扩大)会议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经济社会发展视频会议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》等一系列会议和党的法规精神,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增强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。
  三、加强对照自查,提高党员政治生活实效。各支部要对2018年以来开展党员主题活动日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、党员组织生活会、民主评议党员等情况进行自查,于6月10日前将《市直教育系统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自查表》报校党委备案。
  四、分类开展活动,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。各支部要组织党员深入包联社区、贫困村开展联学联做,了解创城、新型综合社区建设、精准扶贫工作进展情况,帮助社区和贫困村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困难。结合工作实际,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教学、信息化、后勤、食品卫生、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工作指导,推动复学复课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平稳顺利。
  开展“党员主题活动日”活动时,党员应携带《党员手册》和学习笔记本,规范填写《党员手册》,记录好学习笔记。
 
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中共荆门市东宝中学委员会 
             2020年5月29日
 
参 考 流 程
  1.集中缴纳党费,重温入党誓词。
  2.诵读党章部分章节(由各党支部自行摘选)。
  3.学习有关会议和党内法规精神(见附件)。
  4.对2018年以来党员主题活动日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、党员组织生活会、民主评议党员等情况进行自查(填写自查表)。
 
 
也有自己特殊的获利方式也有自己特殊的获利方式 中国名山成十上百中国名山成十上百

最新文章

图片主题

热门文章